发新话题
打印

[版区公告] 【2月3日实施已阅帖标记】标记以下帖子已被版主等管理人员阅读或回复

本主题由 难得糊涂 于 2008-2-20 13:58 设置高亮

【2月3日实施已阅帖标记】标记以下帖子已被版主等管理人员阅读或回复

由xxyxiaoyu 网友提议的【已阅帖】建议,能够很好地管理论坛【求助】帖,相当于一条分隔线,“此帖表示此帖以下所有帖子已经被此帖作者或版主阅读了,这样便于掌握发帖动向!然后其他人还会继续发帖,版主或者此帖作者就要隔段时间继续阅帖,掌握发帖动向”

详情如下:
http://www.wmpol.com/thread-90437-1-1.html


此帖为了不让普通用户回复而造成混乱,设置了阅读权限。

各位管理人员阅读回复了此帖标记以下的【求助】帖,请回复此帖,以便将此帖提升位置,表示标记以下的帖子已经被回复人所解答。

仅对分类为【求助】的帖子负责。

另外,请解答了【求助】帖的管理人员,如果认为解答能较好解决网友问题,或者看到别人的回复帖能较好解决网友问题,无论发帖者是否回复该问题已经解决,或者管理人员回复了帖子,而发帖者超过7天未回复表明问题是否解决,都请将分类修改为【已解决】,方便管理,谢谢!

TOP

沙发…
支持一个
公字的一半刚好就是私字的一半,所以公私向来都是一回事,私中有公,公中也有私,不管打着什么大公的幌子,也至少有一半是出于私心,由此可见造字的老祖宗是真有见地,要不然怎么把公字造成这样呢,太了解人性的本质了,这公私二字造得简直都触及灵魂了!

TOP

支持下下

TOP

看上去很美

好实施吗?

TOP

我重新建议老大阅贴后直接提升比较好!(因为我是借鉴其他论坛的方式,所以我不知道这个论坛可以提升主题)

[ 本帖最后由 xxyxiaoyu 于 2008-2-17 10:02 编辑 ]

TOP

<P>
引用:
原帖由 <I>xxyxiaoyu</I> 于 2008-2-17 10:01 发表 <A href="http://www.wmpol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433858&ptid=90500" target=_blank><IMG alt="" src="http://www.wmpol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" border=0></A> 我重新建议老大阅贴后直接提升比较好!(因为我是借鉴其他论坛的方式,所以我不知道这个论坛可以提升主题)
</P>
<P>好</P>

TOP

发新话题